关于五一期间暂停办理医保业务的公告

日期:2024-04-28 16:20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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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保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有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五一期间全省将暂停办理医保经办及查询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停机时间及业务影响范围

4月30日(周二)19:00至5月5日(周日)8:30。

(一)第一阶段

影响业务时间:4月30日(周二)19:00至5月2日(周四)8:30

影响业务范围:线下(医保服务大厅、医保工作站)及线上(单位网办、个人网办、烟台医保小程序、爱山东)等渠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申报缴费、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病待遇申办、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生育待遇申报等在内的全部医保经办业务。

(二)第二阶段

影响业务时间:5月2日(周四)8:30至5月5日(周日)8:30

影响业务范围:线下(医保服务大厅、医保工作站)及线上(单位网办、个人网办、烟台医保小程序、爱山东)渠道的单位、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申报缴费业务无法办理,其余业务恢复办理。

二、系统恢复时间及业务范围

5月5日(周日)8:30起全面恢复我市所有医保业务。

三、注意事项

停机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业务正常办理,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可正常就医购药并进行医保结算。

感谢广大参保人对于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有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pdf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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