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1 | 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 全员自学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组织全员集中学习1次以上;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1次以上,结合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服务助企行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 12月底前 |
2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员自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本;组织全员集中学习1次以上;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6次以上,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医保法治建设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12月底前 |
2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加强宪法相关法律学习,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 12月底前 |
3 | 学习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4月在全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项培训,征集执法案例,曝光典型案例。 | 4月底前 |
4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员集中学习1次以上;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1次以上。在提供医保服务过程中解答企业群众关心的民法典中涉及医保政策问题。 | 12月底前 |
5 |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 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党员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 | 12月底前 |
6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落实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执法、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处理过程中,结合案情释法说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 | 12月底前 |
7 | 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对医保重大决策事项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等规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 | 12月底前 |
8 | 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 | 12月底前 |
9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法律法规规章 | 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 12月底前 |
10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 | 12月底前 |
11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章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 | 12月底前 |
12 | 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在提供医保服务过程中解答企业群众关心的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 | 12月底前 |
13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开展网络、数据和个人信息宣传培训,列入各科室、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 | 12月底前 |
14 | 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 聚焦医保系统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庭审旁听。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