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这种治疗纳入烟台市门诊慢特病

日期:2022-06-02 13:29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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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6月1日起,烟台市医保局将肺移植抗排异治疗纳入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乙类门诊慢特病疾病范围,至此,我市职工门诊慢特病达78种,居民门诊慢特病达68种。

肺移植手术后会发生器官排异反应,患者需要长期使用抗排异药物以保护肺功能,这给患者带来了经济经济负担。这次将肺移植抗排异治疗纳入乙类门诊慢特病后,相关治疗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照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现行政策标准执行,参保职工和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一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将明显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可提供以下材料在本地确诊的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站即时办结:提供肺移植手术住院期间的出院小结,同时提供①肺移植手术记录单②器官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有移植肺提供近2年内抗排异药物血药浓度检测报告单(至少两次不同日期、间隔时间大于1周的检测记录)。在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人员,可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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