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烟台市提高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标准

日期:2021-07-01 09: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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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烟台市提高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我市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我市调整提高“两病”患者门诊保障标准

一、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全市参保居民中“两病”患者政策范围内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二、提高最高报销限额。一、二档缴费的高血压患者年最高报销限额由200、300元统一提高至400元,一、二档缴费的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治疗)年最高报销限额由300、400元统一提高至6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一、二档缴费患者最高报销限额由400、500元统一提高至800元

三、简化“两病”纳入程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对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两病”的参保居民,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人员管理。

“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如果初期介入长期服药,不仅有利于控制病情,保障身体健康,医疗费用反而较低。2019年起,我市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两病”备案人数已10万人。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待遇保障到位,优质服务到位,让参保居民实实在在享受医保政策红利,切实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标准对比图

时间节点

缴费档次

报销比例

最高报销限额

(元)

高血压

糖尿病

高血压

糖尿病

同时患有两种疾病

以前

一档

50%

200

300

400

二档

300

400

500

现在

一档

60%

400

600

800

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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