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这10件医保大事,与每个烟台人息息相关

日期:2021-01-10 17: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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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两个确保”、药品医药耗材带量采购、打击欺诈骗保、医保电子凭证……过去的2020年,这些滚烫的“关键词”深深烙在人们心中,定格成烟台人难忘的医保记忆。今天,让我们一起梳理烟台医保的“十件大事”。

一、防疫情促发展成效明显

围绕“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收治”目标,推行治疗费用特殊保障、医保结算“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20多项,拨付疫情防治专项资金3.2亿元,全力保障患者救治。出台职工医保费降费、缓缴等促进复工复产政策,减征6.2万家单位医疗保险费11亿元。为591家企业7.5万名职工办理缓缴手续,缓缴额达1.73亿余元。有关工作经验被国家医保局推广。

二、带量采购降费用惠民生

组织参与带量采购5批次,年节约资金5.2亿元。全国地市级首家组织骨科创伤类耗材开展带量采购,4个系列84个规格平均降幅73.43%。组织开展基础液体带量采购。4大类液体99个规格平均降幅50%。组织开展冠脉球囊带量采购。平均降幅71.4%。组织开展糖尿病、高血压药品带量采购,14个药品19个规格平均降幅23.4%。参与7市联盟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注射器等普通医用耗材平均降幅60.8%。 

 

三、基金监管出重拳强震慑

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实施智能监管,开出了全省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扣费第一单。全市5170家定点医药机构实地稽查率达100%,共查处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309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40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18家,处理医保医师102人、参保人员6人,曝光违规医药机构350家。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使用

实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成员互助使用。参保人在医院办理出院结算、门诊慢病费用结算,或者普通门诊消费时,可直接出示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身份证或社保卡,使用近亲属的医保个人账户金,满足参保人员医疗消费需求,提高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益。 

五、医保电子凭证全面启用

全省首家实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构建医保电子凭证、人脸识别、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五位一体”的医保身份识别体系,目前已有231万人领取激活,走在了全省前列。

六、门诊慢病申报“一次办好”

实行门诊慢病由医疗机构线上申报、经办机构线上审核,目前,可在全市180余家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线上申报门诊慢病,43种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病可在医院直接办结,提高申报效率,减少群众跑腿。

 

七、医保住院医疗费实现诊间结算

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达到3万元,可不出院进行“诊间结算”,医院将根据“诊间结算”情况收取押金,缓解患者住院押金垫付压力。

八、全省第一张医保缴费电子票据诞生

成功开出全省第一张医保缴费电子票据,医保费缴纳全程“网办”率达到95%以上,极大提高了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方便了企业缴费。

 

九、建成金融网点“医保驿站”145个

为方便参保人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市医保局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利用银行网点分布科学、广泛的优势,布局一批“医保驿站”。全市参保人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所属145个网点自助设备上办理12项医保业务。

十、医保服务站建设全面推开

依托乡镇(街道)卫生院、党群服务站建设医保服务站200个,重点解决“掌办”“网办”等智慧医保服务方式辐射不到的老年、残疾、疾病高发群体的医保服务问题,提供“零距离”“门口式”服务,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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