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期间暂停服务的通告

日期:2019-07-24 16:09 来源: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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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工作统一安排,烟台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下同)数据将于2019年8月上旬向省级信息系统集中迁移,期间,将分步骤暂停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服务。在前两次预告的基础上,按照省工作安排,现对暂停服务时间进行了微调,予以正式通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

(1)自2019年7月26日8:30起,暂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业务(包括社保大厅窗口、自助服务终端和“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缴费)和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业务(包括税务前台、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微信及银行端等,下同)。

(2)自2019年8月1日8:30起,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所有经办及服务查询业务(包含人社微信公众号和“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个人端查询业务等)。

(3)自2019年8月8日8:30起,恢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大厅窗口所有业务办理和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所有业务办理。

(4)自2019年8月10日8:30起,恢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的所有网上服务业务(包括“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个人端、自助服务终端、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等)。

2.企业社会保险

(1)自2019年7月26日8:30起,暂停“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自助服务终端的缴费业务。

(2)自2019年8月1日8:30起,暂停办理全市企业社会保险所有经办和服务查询业务(包含社保大厅窗口所有业务、人社微信公众号和“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个人端查询业务等)。

(3)自2019年8月8日8:30起,恢复企业社会保险社保大厅窗口所有业务办理。

(4)自2019年8月10日8:30起,恢复企业社会保险所有网上服务业务(包括“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个人端、自助服务终端、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业务等)。

3. 社保卡业务

(1)自2019年8月2日 17:30起,暂停全市社保卡业务(包括各银行即时制卡、大厅社保卡经办业务以及社保卡网上渠道业务)办理。

(2)自2019年8月8日 8:30起,恢复全市社保卡业务(包括各银行即时制卡、大厅社保卡经办业务)办理。

(3)自2019年8月10日 8:30起,恢复全市社保卡业务网上渠道业务办理。

二、医疗保险

1.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以及居民医疗保险

(1)自2019年7月26日8:30起,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缴费相关业务(包括社保大厅窗口、自助服务终端和“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缴费以及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

(2)自2019年8月1日8:30起,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所有经办和服务查询业务(包含医保微信公众号和“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以及网上个人端查询类和办理类业务)。

(3)自2019年8月8日8:30起,恢复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医保大厅窗口所有业务办理和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所有业务办理。

(4)自2019年8月10日8:30起,恢复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所有网上服务业务(包括“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个人端、自助服务终端、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等)。

2.企业医疗、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1)自2019年7月26日8:30起,暂停“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的缴费业务。

(2)自2019年8月1日8:30起,暂停办理全市企业医疗、生育保险所有经办和服务查询业务(包含医保大厅窗口所有业务、医保微信公众号和“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以及个人端查询和办理类业务)。

(3)自2019年8月8日8:30起,恢复企业医疗、生育保险以及居民医疗保险的医保和税务部门大厅窗口所有业务办理。

(4)自2019年8月10日8:30起,恢复企业医疗、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所有网上服务业务(包括“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和个人端、自助服务终端、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业务等)。

3.本地联网结算、异地联网结算、代报代传业务

(1)自2019年8月2日 17:30起,暂停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本地联网结算、异地联网结算以及代报代传业务。

(2)自2019年8月8日 8:30起,恢复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本地联网结算、异地联网结算以及代报代传业务。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参保缴费单位务必按照市社保中心前两次通告的时间节点完成7月份的参保缴费工作。

2.因本次信息系统集中迁移时间跨度长,8月份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生育保险缴纳当月保险费均不收取滞纳金。

3.如有问题,社会保险方面请咨询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卡方面请咨询人社服务热线12333,医疗保险方面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税务征缴方面请咨询参保地税务部门。

4.由于系统集中迁移工作量巨大,如暂停服务时间延迟,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rshj.yantai.gov.cn)、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ybj.y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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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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